关于举办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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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 瑞教院综〔2022〕283号 ————————————————————————————— 关于举办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与个案辅导等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遵纪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能积极并坚持参加各项研修活动。 2.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富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教学设计、操作和研究能力,已参与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团队中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积累。 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 1.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有B证或以上心育教师上岗证的学校兼职心理老师; 2.学校心理辅导站负责人,且具有三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3.学校专职心理老师。 二、研修目标 1.学会维护心理健康的方法,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2.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教学设计与操作水平,同时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可借鉴的心理辅导课程资源; 3.助力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建设和心育工作的开展。 三、研修方式 针对学校心理辅导活动课程建设这一研究项目,开展各年级段心理辅导活动课的目标、内容、操作建议及评价等方面研究,研修时长暂定为两年。采取个体研究和集中研讨相结合,自我反思与现场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实践操作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形式。 四、其他事项 1.拟申报参加研修班的教师须填写《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研究修班报名表》(见附件),经学校、学区同意后,于2022年10月13日前连同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有关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07207886@qq.com;市直属学校由政教处或科研处直接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68028,66802018。 2.入选研修班的学员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争取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学员所在学校要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在教学工作实践中给予支持,努力为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推进作出贡献。
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2年9月29日 瑞教院综〔2022〕283号(举办第五届研修班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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