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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访问次数: 字号:[ ]


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

瑞教院训〔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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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

通     知

 

各教育学区各相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通知》(温师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推荐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名推荐对象与名额分配

 

班名

班  名

人数

推荐对象条件

直属

安阳

塘下

莘塍

飞云

马屿

高楼

湖岭

陶山

合计

温州市首期小学校长瓯越强校”研修班

任小学正职校长3年及以上

/

2

1

1

1

1

1

1

1

9

温州市首期小学教学校长“双减增效”研修班

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

1

1

1

1

1

1

1

1

1

9

温州市第二期幼儿园园长“课程改革能力提升”研修班

幼儿园园长

1

1

1

1

1

1

/

/

/

6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双减增效”研修班

中小学班主任市级骨干班主任或县级以上综合荣誉获得者

十中1;农业技术学校1

鲍田中学1;瑞安市实验小学1;飞云中心小学1;湖岭镇小1

6

温州市学校青年干部“管理与研究”专题培训班

初中、高中优秀中层干部、年级段长、教研组长等,年龄不超过40

四中1;六中1

安阳实验中学1; 玉海实验中学1;马屿镇中1; 塘下一中1

6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安排

参见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培训项目培训方案简案(见附件2)

三、培训经费

培训费(含食宿)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培训经费统一支付,交通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材料要求

(一)各教育学区、各相关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培训类别及培训对象条件要求,做好培训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已参加温州市期幼儿园园长“课程改革能力提升”研修班培训的,不再列入本期(第二期)培训对象。

(二)各参训对象须填写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见附件1),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汇总,并325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纸质稿)送交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305室电子稿发至邮箱365426473@qq.com联系人何调伍联系电话:652864(教育网)

 

附件:1.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

2.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培训项目培训方案简案

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2322



瑞教院训〔2022〕79号 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指令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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